约书亚记第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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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 第二次进攻,第二部分:在艾城的胜利(八129

i.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……(八12

  第一次进攻艾城的时候,没有神的引导(七3~4)。在耶利哥,争战的是神(六2~5),以色列人只是在仪式上参与,并在争战得胜后进入耶利哥。耶和华对约书亚的吩咐,头一句话是一道命令:不要惧怕,也不要惊惶。第一部分,不要惧怕,在 MT 里面出现了三十九次。有时候,在可怕的环境下,神再次用这句话向人保证,如:透过神的来访(创十五1,二十六24),或命令人进入一块未知之地时(四十六3)。在面对争战时,祂也要人不可惧怕(民二十一34;申三2)。本书后面也有同样的例子(书十8,十一6)。通常在这类情况下会提到仇敌,也会应许神的同在与扶持。320但是八1又加上不要惊惶,这在希伯来圣经中只有三处相同:申命记一21,历代志上二十二13,二十八20。历代志上的经文是在讲大卫交代所罗门要为耶和华建殿。申命记一21则是向以色列人说的,提醒他们神要他们去得应许之地为业。这与约书亚记八1相似,因为这里正是要进一步执行当时的吩咐。这些经文都与要去完成神所命令的大事有关,而这些任务都与圣约的完成有关,或是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(创十七章),或是应许建立大卫的王朝(撒下七章)。虽然在约书亚记第八章中,得地的应许很清楚,不过由于圣约对另一个问题的关注,这里便用到此一词组。亚干的罪和当灭之物都已经除去了,以色列人可以再度出发,去征服这地了。

  给约书亚的吩咐,和第七章探子的建议完全不同,所有的兵丁都要出动,不是单单少数人而已,约书亚也要参与,要率领军队上战场。耶和华所讲的话,和六2类似,应许约书亚能征服这地。这里另外提到艾城的地,或许是指后来以色列人可以在那里定居。这里不像耶利哥,以色列人若住在那里,会招致约书亚的咒诅,但是神容许以色列人住在艾城,和其周围之地。艾城的王(六2)要归给神,城本身亦然,但其他东西都不再算是当灭之物。其中的财物和牲畜可以归给以色列人。这是大半战争的规矩,不过这里特别声明,显示和耶利哥的掳物处理截然不同。在耶利哥的战役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要归给神。这道神的命令显出灭绝令的意义是有弹性的,由神按着百姓的特定需要来诠释,321凡所夺来之物都属于神,所以祂可以从中拿出一些来给以色列人。

  你要在城后设下伏兵,这句话彷佛是临时想到而加上的。这些吩咐的实现,却与1~2节中颁布的次序正好相反。伏兵与胜利最先出现,然后以色列人才去抢夺,最后,王被杀死。这样,约书亚顺服了神每一道命令,而这些命令也成了整件事的大纲(次序正颠倒)。

  古代近东的战争中会用到伏兵。322主前第十世纪,一位亚述王讲到他用的策略,和约书亚的办法很类似:323

我留在帕欣底(Parsindi)城的前面,同时派骑兵和前哨部队作伏兵(在城后)。我在郊野杀了五十队人,都是阿米加(Ameka)的战士。

  以色列设伏兵的作法,是神头一个设计的。所以,约书亚首先使用这个办法之说,无人有异议。耶稣也知道他的门徒将从事的任务充满危险,因此他忠告他们,要灵巧像蛇,驯良像鸽子(太十16)。

 

320 参 E. W. Conrad, Fear Not,Warrior. A Study of ~al tira~ Pericopes in the Hebrew Scriptures (Scholars Press, 1985), 6~17页。然而,他对书八1的分析,和这里的看法不同,并没有考虑整个句子“不要惧怕,也不要惊惶”的重要性。他主张第八章是侵犯式的举动,而第十、十一章则是防卫性的举动。

321 这是较佳的解释,优于 Polzin, 82页所提“暂时停用”神的命令,或 Fritz, 91~92页所提,与神的命令相违。

322 A. K. Grayson, 'Ambush and Animal Pit in Akkadian' in R. D. Biggsand J. A. Brinkman (eds.), Studies Presented to A. LeoOppenheim June 7. 1964 (Chicago: Oriental Institu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, 1964), 90~94页。我要感谢D. J. Wiseman 教授提到这个参考数据。迦南地的埋伏,在主前十三世纪埃及的蒲草文献(Anastasi I)里面也有提及。参 E. Wente, Letters from Ancient Egypt,SBL Writings from the ancient World Series (Atlanta: ScholarsPress, 1990), 108页。Fritz,90页,提到一个类似的方法,把敌人引诱出城,然后将城烧掉,是古典时期汉米卡(Hamilcar)所用的。

323 这段文字出现于亚述拿瑟帕(Ashurnasirpal)的年记中。参 A. K. Grayson, 'Ambush and Animal Pit inAkkadian', 91页。

ii. 作战的指示(八38

  这一段话的结构枢纽是:神给约书亚有关短鎗的吩咐,和他的反应(18节)。约书亚预备上战场(3~13节),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也出动了(14~17节)。接着,以色列人征服了艾城,将它焚烧(19节),打败了伯特利和艾城的军队,抓住他们的领袖,瓦解了一切的抵抗(20~27节)。故事从艾城外面开始,移向城中,然后又移到城外,描述最后怎样大获全胜。以色列军队像前一次一样,从耶利哥的营地向西前进。他们引诱敌人离开艾城时,是朝东走,而伯特利和艾城的人追赶他们。当埋伏的人进入艾城,他们是从西边来,往东走。他们继续往东,便追上艾城的军队,这时以色列人便以钳形的两队夹住艾城的军队,把他们困在谷中。在18节,约书亚从最东边的以色列队伍中,向最西边的那一队发出信号,把两队结合起来,完成夹攻的策略。

  伏兵的记载与士师记二十章所记,以色列人在基比亚埋伏攻击便雅悯人,相当类似。324相同的地方有三处:

  (1) 以色列人头一次在神面前的失败,却成为后面的祝福。和约书亚记不同的是,在基比亚,神允许他们两次攻击都失败(18~23节)。

  (2) 以色列人引诱便雅悯人出城,那时埋伏的人从西边进城,把城焚烧。

  (3) 以色列人把所有的敌军都杀光。

与约书亚记不同的是,他们不但杀人,连牲畜也杀尽了。在以色列的战争里,惟有第2点是约书亚记第八章和士师记第二十章的特色。不过以色列人不是藉诈败引诱敌人出来,而是便雅悯人太专心作战,不断追赶撤退的以色列人,不知不觉离开了城。也许它与约书亚记的战役最重大的相近之处,便是伏兵有机会藏在近处。艾城和基比亚都有这种可能,因为是丘陵地形。

  在开头的摘要说明(3节)之后,便是约书亚对以色列的吩咐(4~8节)、战争的准备(9~13节)、艾城的反应(14~17节)、以色列人的胜利(18~22a节),和神在第1节中所命令之事的完成(22b~27节)。

  3. 约书亚顺服了第1节的命令。他和一切兵丁都起来,要上艾城去。他选了三十个三千(意即:三十队人马:参七3的注释)……夜间打发他们前往。下面则是说明这些事的细节。在古代近东很少有晚上作战的,夜间可以伪装、突击,在以寡敌众的时候,是最佳的办法。以色列的军队常常少于敌军,所以圣经中便有几次夜间争战的例子。325这一节重复了第1节神的命令中所用的动词,显示约书亚非常仔细地遵照神的话去做。被选上的三十队人,包括去埋伏的兵和主力队伍。12节指出五千人派去打埋伏仗,还有二十五个单位作主力。约书亚打发军队的夜间,是指第9和13节所说的“之夜”(亦可能为复数)。事实上,第3节的最后一句,夜间打发他们前往,过了一段之后,在第9节内重复使用。这样,它形成了一种迭句,再过一段,在形容以色列军队的布置之11~13节时,又再出现。

  在第4~8节中,约书亚把作战计划告诉以色列人。这一段是由动词“吩咐”和“看”作勾勒的轮廓,这两个字都出现在开头与末了(和合本未译出“看”,NIV 只译 orders,也不清楚)。约书亚吩咐以色列的兵丁按照神所命令他的话去作。“看”的吩咐,将约书亚透露以色列如何克敌的秘密计划框了起来。第14、20节也用到同一个动词,显示敌人“看”到的并不是真情。以色列人要“看”明真实的状况,却不要让敌人“看”清,这样才能击溃他们。

  4~6. 伏兵要埋伏在艾城西边,但要尽量靠近城墙。主力由约书亚率领,从正面接近艾城,细节要到11节才讲到。约书亚估计艾城之人的反应,假定他们会像初次一样,他们以为以色列也会像初次一样(5~6节)。这里两次提到敌人会出来攻击以色列人,三次说以色列人在艾城的军队面前逃跑。所用的描述语,是和约书亚记七4一样的动词,就是讲到前一次以色列人从艾城逃跑。有人或许觉得奇怪,为什么约书亚认为,艾城的军队会相信他两次都采用同一个方法。答案或许是在两次的规模不同,第七章为三千,而这里是二十五“千”。艾城的军队会以为,约书亚想用更庞大的军队,以同样的办法来进攻。无论如何解释,约书亚是奉命行事,因为第1节中,神给了这样的命令。

  7. 一旦计策奏效,军队被诱离开要塞,伏兵就可以出来,占据该城。第八章只有这里用到动词“夺取”(希伯来:yrs)。这个字代表前面神圣约应许的一部分(参一11),即,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为业。在向埋伏的部队讲的一番话中,这个字可以提醒他们,此一冒险将实现上天的旨意,使以色列能拥有这地。在第1节中,神应许要将艾城交在约书亚的手中,或“权”下。

  8. 约书亚的这个应许不单是向伏兵说的,也是向所有以色列人说的。放火烧城的命令,让人想到六24耶利哥城的命运。这一段话的结构为 A - B - A',一开始是讲以色列军队如何布阵(4b~5a),接着讲艾城军兵的反应(5b~6),然后又回到以色列军队的责任(7~8a)。耶和华的话都要实践(8节)。这节经文也在约书亚吩咐百姓要看的那段话之内。前面提过,以色列要看明这个秘密的计划。因此,这里最中间的一句,乃是第6节:直到我们引诱他们离开城,整个讲话都以此为中心。第4~6a节,约书亚的一切命令都是要促成艾城军队产生这个反应。接下来6b~8节的话,则假定诱骗的招术已经成功。“引诱离开”的这种动词形式(Hiphil,使役式),只出现在这里和耶利米书十二3,那里是讲羊前去被屠宰的动作。这个动词的被动形式(Hophal)出现过一次,在士师记二十31,前面曾经提过,那段故事与约书亚记第八章很相似。在那里,这个字描述便雅悯人在作战时如何被引诱,去追击以色列人。这个字出现的所有情况,都是在描写受害人经由何种途径进入灭亡。

 

324 参 A. Malamat, 'Israelite Conductof War in the Conquest of Canaan according to the Biblical Tradition' in F. M.Cross (ed.), Symposia Colobrating the Seventy-Fif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ASOR (1900-1975) (ASOR,1979), 49~51页。Malamat 引述了更多埋伏的例子,取自希腊-罗马的资料。

325 前书,53~54页。Malamat 从创十四15;书十9;士七,九34;撒上十一11,十四36举出例子来。

iii. 准备工作(八913

  这几个动词描绘出以色列军队实际上如何布阵,不过是否按照时间顺序,却不明确。这里也像前面所记耶利哥的探子(二章)、过约但河的事(三、四章),和以色列与便雅悯争战的记载(士二十章)一样,重复使用钥句,包括时间的说明(如,那夜和清早),目的是 (1) 指出各个不同群体的位置; (2) 藉重复与扩张来发展主题。326伏兵的位置提了两次,在9和12节。约书亚和其余以色列部队的布局,记在10~11节,两者又在13节作了摘要。主题为:所有以色列的部队都照约书亚的意思各就各位。第9和12节,描述伏兵怎样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间、艾城的西边埋伏,所用的字几乎完全相同。12节加上一项数据,即,约书亚选了五千人作伏兵。

  第10~11节讲约书亚如何在艾城北边和山谷地带布置主力。所提到以色列的长老或许是指各支派的首领,他们在作战时担任军官。

  希伯来圣经中有两点很值得注意:

  第一,艾在9~12节出现了五次,但在12节的最后一句和13节里有两次,则变成城。

  第二,第9节最后一句,但约书亚那夜却在民中住宿,在希伯来圣经中,和第13节那夜约书亚进入谷中,几乎完全一样,只是译本有所不同。惟一的区别是最后一个字,百姓和谷中。在这两个例子中,差别都只是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。艾加上一个resh(译注:希伯来文第二十个字母),就变成城。百姓加上一个 qoph(译注:希伯来文第十九个字母),就变成谷。

  这两处的改变既类似,可能是作者有意的添加,而不是文士的误抄。用意是在战争开始时,将这两个主力部队按其位置并列。艾城的军队乃是在城中(或要塞中,参 耶利哥与艾城的注释)。以色列的军队,就是第3、10、11和13节所说的百姓,则在艾城北边的谷中,当晨曦出现的时候,艾城的领袖应当可以看得见他们。

 

326 Soggin, 103页,和 Fritz, 87~92页,认为这种文学手法是合式经文的证据。

iv. 艾城的反应(八1417

  陷阱已经设好了。艾城的王和军兵的反应,显出这一招奏效了。艾城的王看见这景况一语中,含有动词“看见”。这个动词在约书亚吩咐以色列人的话中,出现在开头与结尾中(4、8节),在那里是勉励以色列人,倘若按照计划,必会发生什么事。在14节,艾城的王看见以色列人在城外聚集,但他却没有“看见”要伺机行事的伏兵。因此,他看见了约书亚所要他看的。艾城的人清早急忙起来,要与以色列人交战,这句形容之语套用了前面的话,因此显示,艾城军兵的反应正如约书亚所料。首先,他们清早便这样行,第10节也用这个词描述约书亚的动作,两者成为对比。约书亚前一天清早打发军队去布阵。艾城的王则用和早先同样的策略,约书亚对他的反应已有了准备。第二,此处提到对方前去与以色列人交战,所用的话和第5、6节一样,显出约书亚在那里的预测十分准确。第14节是行动的摘要,详情则记在15~17节。这一节的结尾告诉读者,约书亚的策略成功了:王却不知道在城后有伏兵。这句话的下半和第4节的用语一模一样,那里是约书亚第一次提到伏兵;不过这句话的前半重点为不知情,这才是策略成功的要素。

  15~17. 他们逃跑(15节)、被引诱离开城(16节),和出来追赶(17节)等描述语,也用到第5~6节约书亚在计划时所说的话。327第16~17节三次用到动词“追赶”,让人想起七5所记第一次出征失败时的情景。因此,往旷野的方向表示这路线和上一次以色列军队逃跑的路线一模一样(参七4~5的注释)。第16~17节所要强调的是,艾城再没有军兵,所有士兵都去追赶以色列人了。因着全军急着要追击以色列人,以至于“撇下”城门,让它全然敞开。在一5,神曾应许不离弃约书亚,所用的动词乃是相同的。艾城的撇下,暗示军队连自己的主要任务也不顾了。城门大开的情形,与第二、第六章耶利哥城门“紧闭”的状况正好相反。因此,这地方现在已不堪一击。

  第17节提到伯特利人也参与攻击,而第9、12节也提到他们,这不必视为是后期的插入,或是指艾城内有一座圣堂。328其实,这不过是暗示,艾城的角色乃是伯特利坚固城的一个外围堡垒(参增注:艾城的考古{\LinkToBook:TopicID=164,Name=增註:艾城的考古})。事实上,伯特利的军队参与追赶以色列人,是这个故事的重要成分。倘若伯特利的军队留在原地,就会看到以色列人攻击艾城的伏兵(从贝丁可以看到艾特),这样,他们一定会立刻前去攻击。如此一来,以色列人就无法用伏兵来毁灭艾城、阻断敌人的退路。

  第14~17节回应了第9~13节。在前面,约书亚尽到了责任,将进击的工作准备妥当。在后面,艾城(及伯特利城)的领袖和军队则吃了败仗。这里所描述为战争作预备的细节,被耶稣用来说明作门徒的代价。他提醒门徒,若要跟随祂,必须先计算代价(路十四31~33)。

 

327 Boling and Wright, 240页,观察到这几节停下来,以重复第14节的行动,因而增加了悬疑性。

328 前书,240页。七十士译本删去未提伯特利。

v. 在艾城的胜利(八1829

  这场战争中发生了四件事:第一,伏兵摧毁了艾城,又从背后攻击艾城的军队,造成东西夹击的成功(19节)。第二,艾城的军队看见城内起火,就知道这场仗已经打输,不存希望了(21节)。第三,以色列军队的主力见此状况,便击杀敌军与艾城的居民,抢掠财物(21~27节)。第四,约书亚下令焚烧全城,处死艾城的王(28~29节)。第18节成为整个战争和整个故事的转折点。在这节之前,外表看来艾城的军队似乎又击败了以色列人。但从这节之后,以色列军队便无往不胜。

  18、26. 这里有三点: (1) 神的话,因此以色列的胜利全是靠耶和华而得; (2) 约书亚的成功,是因为他相信并顺服神的话; (3) 虽然这场战争和胜利的情形,都是用人的言语来形容,也归功于良好的策略,但以色列的胜利仍然是一个神迹,不亚于早先耶利哥的得胜,或前一代在红海边胜过埃及人。这件事在四方面可以与过红海相比: (1) 出埃及记十四16和约书亚记八18提到了同样的命令; (2) 这两段中,领袖所得的吩咐都是伸出(希伯来:nth)他手中所持的物件; (3) 当他这样作,以色列人便得救,敌人便被击败; (4) 两个事件都强调能力,以手或手臂作代表。所不同的是,摩西是用杖(希伯来:mth),而约书亚则是用一枝短鎗(希伯来:kidon;NIV:javelin)。杖是摩西在旷野中带领他们的标记,而约书亚则以武器作战争的标记。仔细阅读经文,会发现,神的吩咐: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短鎗,和约书亚的顺服很相近:约书亚就向城伸出手里的短鎗。329这种完全按照神的话去行的态度,便是达成任务的关键所在。这两句话之间,为神的应许:因为我要将城交在你手里。约书亚的手在这几行里出现了三次,代表他在主导着一切事。330所以,在艾城还没有被击败之前,神就已经确立他的领导权了。

  19. 艾城的人曾急忙起来(14节),抓住眼前的机会,而埋伏的以色列一看到约书亚的信号,也急忙(19节,用了两次)行动。331描述他们动作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,与约书亚在第7~8a节所给他们的命令中,第一行与最后一行互相对应:伏兵就从埋伏的地方急忙起来,并且放火焚烧。这里所用的动词,显出行动的急迫。这里的希伯来经文当中有一个短语:他一这样作,也就是,当他一伸出他的手。332

  20~22. 艾城和以色列的军队都有所反应。台面翻转过来了,前面用来形容艾城人的胜利、以色列人的失败的话,现在则用来强调,在约书亚的领导下,表面的失败如何成了胜利。这里突显出的另一点,是神的话语,因着启示,也因着以色列人对启示的顺服,神的话便产生能力,击败了以色列人的仇敌(参:赛五十五10~11)。

  艾城的军队又有所看见,不过先前他们只见到一半的状况(14节),现在才恍然大悟是怎么回事(20节)。艾城内烟气飞腾。动词“升起”(希伯来:lh)在第3节是形容约书亚“上到艾城”的举动,不过用在这里,则与燔祭(希伯来:ola 来自 lh)的献上相似,两者的烟都升上空中。这里与21节的描述,暗示将这座城献给神,作法与献祭相仿。艾城的军兵没有机会逃脱(直译),这个说法又让手在这段中另有一番意义。艾城之人的力量消化如水,而约书亚和以色列军队的力量却大增。“逃脱”一字,与描述以色列人从艾城军队面前逃跑(5~6节)的动词完全一样。它出现在20节的第二行,指那些原来逃跑的以色列人,如今转过身来攻击敌人。现在,轮到艾城的军队设法逃跑了,但却跑不了,因为他们没有力气。这里与以色列从前的失败,还有更多的对比,约书亚从前描述失败的动词(七8),这里也再用。虽然以色列人在他们面前转背(希伯来:hpk)逃跑,现在他们则转身(hpk 的另一个形式)攻击敌人。于是,被追击者成了追击者。

  若说艾城的军队看到自己的失败(20节),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则见到他们的成功(21节)。这里又从以色列军队的角度,再复述了一遍艾城的获取与焚烧。艾城既毁,伏兵便向东而去,袭击艾军。而艾军刚刚离城去与以色列人作战(6、14节),这里又用同样的话描述伏兵离城,去与艾军作战(22节)。当然,这样一来,艾军就被以色列两面的军队夹在当中。他们大肆击杀,战场上没有留下(希伯来:s~r)一个艾军,也没有一个逃脱的,正如前面所说,艾军没有一人(s~r)不离开艾城出来(17节)。

  第23~29节详细描述以色列人如何执行神在第1~2节的吩咐。以色列人向艾城的王、百姓、城市和土地的作法,与向耶利哥的作法一样,都照 herem(灭绝令)行。在耶利哥,是事后放火焚烧;在艾城,则由伏兵烧城,而那里的描述暗示是向神献上的祭(参六6~25的注释)。

  23. 虽然耶利哥的首领是如何处置的,经文并没有交代,但是他可能也与其他人一样。在艾城,王被带到约书亚面前,约书亚下令将他处死,并在埋葬的地方立石为念(29节)。

  24~25. 艾城和其中的居民都灭亡了,经文中提到连男带女,就是能负自己责任的人。至于这场战争中所杀死的一万二千人,或其居民,可能的解释,请看七4~5的注释。

  27. 以色列人将掠物据为己有。为什么这里可以,而耶利哥不行?或许因为耶利哥是在迦南地所攻下的第一座城,具有代表性,所以要将一切都献给神,一旦完成了这个动作,便可以取掠物了。第二个理由,可由亚干的罪推想。第一座城的毁灭,以及其中的掠物,成了神给以色列的测验,看他们是否顺服神。攻击艾城的人通过了这项测验,因此便不需要禁止他们得战利品。另一方面,这里提到牲畜,让人留意以色列人当时危急的景况。神已经不再像在旷野时一样,供应他们吗哪,现在以色列人要自己找食物了。然而神在这里还是供应他们:将牲畜赐给他们,满足他们的需要。

  28. 约书亚记描绘艾城的毁灭是永为高堆。这个词只在申命记十三16(希伯来圣经17)出现过。艾城的刑罚像耶利哥一样,完全摧毁(参:书六26的注释),因它不要敬拜以色列的神。直到今日的格式,是向作者当代的人传讲艾城故事的警告──包括以色列人最初的失败,和艾城人对以色列信仰的拒绝。(参增注:来历语{\LinkToBook:TopicID=143,Name=增註:來歷語(aetiology)})。

  29. 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,与约书亚记十26~27所记亚摩利人的五王类似。杨格指出,约书亚记第十章记载,他们是将那些王的尸首挂在树上(26节),这与古代近东其他的征服记录很接近。这并不是一种来历语,或将记录改写,以证明约书亚作到了申命记式的规定,即申命记二十一22~23的命令。333亚述王西拿基立讲述自己如何处置战败的艾克隆(Ekron)众首领:“我把他们的尸首挂在城四围的杆子上”(Prism, Col. III 8-10)。约书亚记八28~29提到将战败者的尸首悬挂示众,也可以视为在描述战争行为,和一种宣传伎俩,并不是直接根据申命记第二十一章,因为那里乃是指对犯罪者的刑罚。不过,展示尸首不过夜的原则,对罪犯(申二十一23)和以色列的战争行为都适用。城门口,就是最初与艾人争斗的地方(书七5),成为敌军首领的葬身之地。在约书亚记七26,亚干是被埋在石头以下,此处亦相同,以石堆作为艾城从前首领的纪念。(请参七26的注释)。最后一句成为整个事件的结语,并将它与前一章攻城失败的事相连,补足了其遗憾。

  从文学的角度看,约书亚记八1~29与前一则故事有三方面的关联:

  第一,其中对剧情的总结、对动作的重复叙述,以及焦点人物不断变更的笔法,十分接近喇合与探子的故事、渡河的记载,和耶利哥的攻击记录。

  第二,它的动词与摩西在红海边的动作相关,如此,便将这件事与前一代人靠神迹击败敌人的事衔接起来。

  第三,第二次对艾城攻击的成功,将约书亚记第七章的失败故事“画上句号”。约书亚记七7~9所关注的事,虽然因将亚干纠出来惩罚而稍得纾缓,但若要全部解决,以色列人必须要在战场上得胜。第八章便成为其答案。

  这场争战的重要性在于:以色列不再只停在迦南地边界上的耶利哥平原,而进入了中央的山地。伯特利和艾乃关键地域,从这里,以色列人可以应付未来北方(书八30~35,十一章)和南方(书九~十章)的挑战。

  对基督徒而言,艾城的故事足以说明神如何赦免悔改的百姓,而恒常的顺服则必得奖赏,能胜过人生的波涛与试炼。我们会像约书亚一样,认识到顺服本身就是神的恩典。(参:约壹一5~10,二1~17,三11~24)。

 

329 M. Anbar, 'La critique biblique a la lumiere des Archives royalesde Mari: Jos8', Bib, 75, 1994, 70~74页,发现这与主前十八世纪出自马里的信有类似处,尤其是 J. M. Durand, Archives epistolaires de Mari I/1, Archives royales de Mari xxvi (Paris: Editionsrecherche sur les civilisations, 1988), text 169, lines 6~12。这段文字提到,在一场武装叛变中挥舞一把短鎗。约书亚的动作和这个动作,以及和摩西的动作比较像;有人尝试将约书亚的动作比为埃及神祇在胜利时举剑,但两者并不类似。参 O. Keel, Wirkma/chtige Siegeszeichen im Alten Testament, (Freibourg: Universita/tsverlag, 1974), 34页。

330 在“因为……交在你手里”(ky bydk)一语中,可找到这几个字母。只是在子音经文中,最后的字母 nun 是指“剑”(bkydwn,前置词不可分割)。

331 O. Keel,前书,11~83页,尤其34, 51~76页;Boling and Wright, 240~241页;Buttler, 87页;Fritz, 93页,都指出“短鎗”是一种镰刀式的剑。他们主张,它代表神的权柄。因此,约书亚的动作并不是向伏兵发信号,因为他们看不见他。他的动作乃是象征神要击败艾人。不过,第19节的结构假定约书亚和伏兵之间有关联。如果约书亚离伏兵太远,以至他们看不见他发的信号,其余的以色列军队还是看得见。当他们看到约书亚挥动兵器,就会停住不跑,转身回头反击。一看到这个局势,伏兵便会采取行动。

332 在 NIV 里,这句话放在这节的开头。

333 参 Younger, 222~223页;M. Noth, 'Die Fu/nf Ko/nige in der Ho/hle von Makkeda', Pala/stina-Jahrbuch, 33, 1937, 22~36页;M. Fishbane, BiblicalInterpretation in Ancient Israel (Oxford: Clarendon, 1985), 148页。

H 在以巴路山立约(八3035

  约书亚记八30~34这段经文,在死海古卷的一残篇中,是在五2之前。334

  约书亚记之中的故事,外在事件(如进攻耶利哥和艾城)与内在事件(如:庆贺逾越节、惩罚亚干,和立约庆典)交替出现,内在事件成为外在事件的属灵要素。以巴路山立约的记载,更可以显明这一点。首先,约书亚记第七~八章讲到圣约所关注的事,即“灭绝令”和对它的触犯,接着,这里借着立约典礼,重新建立以色列和神的关系。335这段经文有三个神学主题:约书亚对神命令的顺服、以色列人的参与,和大典中摩西之命令所扮演的重要角色。

  约书亚出现在开始与结束时。他建立了祭坛,336凡摩西所吩咐的,一样都没有疏漏,他也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(32节),并且照着律法书上一切所写的,都宣读了一遍(34节)。他最初与最后的行动,正是照着摩西的吩咐而行(申二十七1~8)。第31a节记载,约书亚照着摩西所吩咐的,也正如摩西律法书上所写的去行。第35节将约书亚当时的作法,与摩西从前的角色对照来看:337

摩西    所吩咐的一切话

约书亚  没有一句不宣读的

  33~35. 这里提到以色列众人,并且列出各式各样的人,清楚说明了参与者是谁。带领的人中有长老、官长并审判官,还有祭司和利未人。338而本地人、寄居的,是摩西五经中常出现的词汇,指所有住在以色列当中的人。339第35节最后,提到了最无力保护自己权益的妇女、孩子,并寄居的外人。摩西的律法论及所有人的权利与责任,包括各个民间、宗教、社会团体,和他们所关注的事。

  30~33. 摩西的律法(希伯来:tora)源自于耶和华神,透过耶和华的仆人摩西之手,传给以色列人。约书亚记八30~32应验了申命记二十七4~8,那就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(书八33)。因此,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,用没有动过铁器的整石头,筑了一座坛,献上燔祭,和平安祭。约书亚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。

  申命记二十七12~13与此相仿。为了要宣告祝福与咒诅,以色列人一半对着基利心山,一半对着以巴路山。申命记还加上一些细节,诸如,在石头上墁上石灰,以便写字。340这与楔形文字的石版不同,那些字母是印在黏土上的。而在约但河谷中的戴尔阿拉废丘(Tell Deir Alla)所发现,覆在墙上、记载巴兰事迹的石灰文字,与此比较类似。341

  更新圣约的典礼,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之后(申二十七2)、预备进行征服之前举行的。基利心山在示剑的南边,以巴路山则在北边。示剑是在中央山地的中心,以色列人最初就在这里定居下来。由于约书亚记没有提到以色列人攻击示剑,所以或许是透过和平占领,或是透过结盟(请注意:书八30~35两次提到外人)。342以色列的先祖,尤其是亚伯兰和雅各,都曾到过示剑。在这里,亚伯兰筑了第一座坛(创十二6),雅各为自己的帐棚购了第一块地(创三十三19)。先祖们从老家叙利亚迁徙过来,最早是在这里落脚。由于它在山地的位置,可以作为整个迦南居民的代表。先祖们到示剑住下来,就表示真正进入了迦南;约书亚记中的以色列人也相同。尽管士师记和列王纪中提到此地发生了一些残暴的事,为它蒙上一层阴影,不过约书亚记第八章与二十四章都将它描述为与神合一之处。至于圣约的背景和神学性,以及咒诅和祝福的功用,请看约书亚记第二十四章的注释{\LinkToBook:TopicID=261,Name=C 示劍的立約大典(二十四1~27)}。对基督徒而言,圣约的更新提醒我们,要定时聚集在一起,更新我们对神的委身,及对神旨意的顺服(参:来十25)。

 

334 参导论:“卷名与经文”第六段开始{\LinkToBook:TopicID=104,Name=Ⅰ 卷名與經文}(原书第20~21页)。

335 Butler, 91页。Butler 说明,这些经文皆是由申命记中所取出。

336 至于未完成式(前缀)用作过去时态,如30节“那时”(~az)之后,参 B. K. Waltke and M. O'Connor, An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(Winona Lake, Indiana:Eisenbrauns, 1990), 514、558页。

337 在 MT 里面,这个比较很明显,两行字的结构类似,代名词相同,后面是动词,人名则放在最后。

338 长老曾出现在书七6。官长,请参书一10~11注释。

339 参:出十二19、48、49;利十六29,十七15,十八26,十九34,二十四16、22,二十四22;民九14,十五29、30;结四十七22。

340 申命记另外还有一项细节,就是以色列人要按支派分成两边,六个支派(包括约瑟支派)在基利心山,六个支派在以巴路山。

341 Boling and Wright, 248页,亦把西乃北边Kuntillet Ajrud 的文字与此作比较。

342 这个解释没有将创三十四章的事件放到迦南地的征服时期。有些人想要以某种方式将它放到这个时期,他们的解释为:示剑是用暴力征服的。

增注:约书亚的祭坛是否在以巴路山?

  古示剑的遗址是巴拉他废丘(Tell Balatah),在那里挖掘的人最初发现圣所、一座坛和一块立起的石头时,认为这便是约书亚记二十四26~27等经文所记的。但是,若说他们的发现与圣经的经文有关,比较可能的是士师记九46巴力比利土之庙。343在以巴路山上研究与挖掘的人,也找到一处遗址,在第三高的山峰,挖掘者认为,那或许是约书亚的祭坛。344有一些细节支持这个建议:

  第一,占领迦南的日期。这个遗址有两个层次。根据埃及的甲虫形宝石,就是一种小小的、加装饰的石灰石“图章”,以及陶器等分析,较早的一层大约为主前一二○○年,而较晚的一层则至主前一一五○年为止。后来这个地方便荒废了。

  第二,据挖掘者泽塔(Zertal)解释,在遗址中央的石头结构,是一座坛。它是由未凿过的石头筑成,后期作了一道斜坡向上,通到他认为是游廊的地方,环绕着祭坛,中间则有烧过的灰烬。

  第三,在这个结构所发现的骨头,都是适合以色列人献祭的动物之骨,如,绵羊、山羊和牛等。

  第四,这遗址没有任何小雕像,因此有些考古学家怀疑它是否具宗教意义,有人建议它原来是一栋房子,或一座塔。但是,若有一种信仰在敬拜时不许有雕像存在,自然就不会有雕像。这个发现究竟是否可以与约书亚记相连,仍在辩论中。345这是以巴路山上惟一发现的主前十三至十二世纪的建筑物。

 

343 参 A. Mazar, Archaeology and theLand of the Bible: 10,000-586 BCE, The Anchor bible ReferenceLibrary (GardenCity, NY: Doubleday, 1990), 251页。

344 参 A. Zertal, 'Has Joshua's AlterBeen Found on Mt. Ebal?', BAR, 11/1, 1985, 26~43页;作者,'How Can Kempinski Be So Wrong!', BAR, 12/1, 1986, 43, 47, 49~53页;同作者,'An Early Iron Age Cult Site on Mount Ebal: Excavation Seasons 1982-1987', Tel Aviv, 13~14,1986-1987, 105~165页。

345 参 R. S. Hess, 'Early Israel inCanaan: ASurvey of Recent Evidence and Interpretations', PEQ, 126, 1993, 135~137页。

──《丁道尔圣经注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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