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书第十二章
字号:A | A

第十二章一节 “耶和华阿,我与祢争辩的时候,祢显为义。但有一件我还要与祢理论,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?大行诡诈的,为何得安逸呢?”

十二章一至四节是耶利米自白的怨言,第五节起是耶和华的答语。这两段都有两个问题:“为何?”(1节)“要到几时呢?”(4节)。耶和华的答语中的问题:“怎能?”(5节上)“怎样行呢?”(5节下)。

一至四节分析起来有两小段。一节至二节中,先向耶和华说话(1节上),发问(1节下)。二节上述,二节下再回归神?要神察验。三、四节也相同,先是称呼神(3节),再是发问(4节上),然后述(4节中),最后再回到神面前,看清结局。这几节用词是法律的,语多讥刺,情绪方面似二章卅五节。耶利米感到困惑的是耶和华好似无动于衷,正如约伯的怨言,记载在约伯记九章十二至二十节。

第一节上至二节,哀歌的形式好似哈巴谷书一章三节及诗篇十篇一至四节。一节下“为何?”的形式也在哈巴谷书一章三节;诗篇十篇一节,廿二篇一节,四十三篇二节。“为何”在旧约中有六十一次,耶利米书有十六次。“为何”有时含有责怪的口吻。313

怨言在第三节已达高峰,似在十一章二十节。第四节“要到几时呢?”在诗篇中也多次出现,此处是在询问,到底干旱到什么时候?

五节耶和华的答语中,强调“更甚”、“变本加厉”,祂不是言过其实,而是加以警告,这警告是在第六节。

十二章一至五节是在较晚的日期,耶利米已经认清仇敌,只求神来对付他们。这些恶人大概是亚拿突人(在十一20、23)。

第一节“争辩”可指公开的争论(创廿六20),或法律的诉讼(撒上廿四16)。耶利米感到耶和华不公正,所以与祂理论。可参阅约伯记九章十四至廿二节。

“我与祢争辩……”可用假定的口吻(Potential Imperfect):“我若与祢争辩……”“每当我与祢争辩的时候……”。314祢是公义的,这是无可争辩的。“但有一件……”在语气上,好似亚伯拉罕向神讨论的话:“求主不要动怒,我再说这一次。”(创十八32)。在与神理论上,是研究法律的案件。315耶利米认为自己是无辜的,所以质询耶和华,正如耶和华质问以色列(一16)。

耶利米在此处的自白,可以使人联想诗篇七十三篇。“神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”(七十三1),但是在他看来,神似乎并不公平。以后当诗人真正就近神,才自行找到答案。这也应是耶利米的态度。恶人是无法亨通的,只有虔诚的义人,才可蒙受耶和华的福分。诗篇第一篇说得很清楚,但是现在实际并非如此。

这里的恶人显然是那些假先知,看来他们比较成功。他们是大行诡诈的人,他们是不忠的人(三20),但是他们反有安逸。这种安逸是约伯所没有的(伯三26),而强盗却有(伯十二5、6)。耶路撒冷陷落之后,仇敌享有亨通(哀一5)。

第十二章二节“祢栽培了他们,他们也扎了根,长大,而且结果。他们的口是与祢相近,心却与祢远离。”

这里好似诗篇第一篇的论调,只是那处是专论义人的兴盛,在这里是恶人蒙神赐福,神竟栽培他们,使他们扎根,长大而且结果。这里耶利米仍在质询,好似应冠以“为何?”为什么他们得以成长结果呢?

那些恶人完全是虚假之辈,假冒为善,他们充先知传神的话,看来真诚虔敬,口与神相近,口口声声说虔敬的话,实在口是心非,言不由衷,一片胡言。本来与神相近,只是在求告的时候(申四7)。诗篇一一九篇一三七节是耶利米书十二章一节的话,而一五一节是本节的涵义:“耶和华阿,祢与我相近,祢一切的命令尽都真实。”但是这只为耶利米的经验,却不是假先知的。他们假冒与神相近,实际的情形刚刚相反(可参阅廿三23)。因为他们的心是远离神的。

在新约中假冒为善的人口是心非,言行不一致。但是在旧约却不然,一般认为言为心声,箴言十五章廿八、廿九节说:“义人的心,思量如何回答。恶人的口吐出恶言。”耶和华远离恶人,却听义人的祷告。诗篇廿八篇三节描写恶人,他们与邻舍说和平话,心里却是奸恶。主耶稣也曾说:“凡称呼我主阿,主阿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,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。”(太七21)。

第十二章三节“耶和华阿,祢晓得我,看见我,察验我向祢是怎样的心。求祢将他们拉出来,好像将宰的羊,叫他们等候杀戮的日子。”

这与十一章二十节相似,耶利米再呼求神,“祢晓得我,看见我”,这句可在诗篇一三九篇一、二节找到。他又在重复蒙召的经验。是神对他说的话:“我已晓得你。”

“察验”又是重复十一章二十节。创世记四十章十四节,“求祢记念我,施恩与我。”原意为:“你若记得我曾与你在一起,一切都会顺利的时候……”这里的涵义相似,“祢可以察验我的心是否真的在祢那里,我多么倾向祢!”耶利米认为他没有像恶人那样心中离弃神(十七5),他常在心中想念神。

耶利米曾被人拉出来,牵到宰杀之地。现在他的要求,是求神将恶人拉出来,去宰杀他们。这里的用词是羊,不是羊羔,羊羔是专为指他自己。将他们提出来,为他们等候杀戮的日子。“等候”原意为分别出来归神,为献祭之用。但是这里不是献祭,实际上只是杀尽的涵义,不再保留,不能宽容。

此处耶利米不是只为报仇,而是强调耶利米本身有维护公义神的责任,耶和华的权能是他所注重的。

第十二章四节 “这地悲哀,通国的青草枯干,要到几时呢?因其上居民的恶行,牲畜和飞鸟都灭绝了。他们曾说,他看不见我们的结局。”

本节内容是阿摩司书九章四至五节的思想,因为居民的悲哀,是目睹地荒废的缘故。

“悲哀”与“枯干”是同一个字,物质与心理的状态也是相连的。枯干而无雨水,是混乱的现象(创二5)。但这现象必须改变。诗篇一○七篇卅四节,人的罪恶可使水泉变为干渴之地,将江河变为旷野。这不是耶和华的心意,祂曾将百姓从旷野领出来,但因他们的罪恶,地又变坏了。

牲畜和飞鸟都灭绝了。“灭绝”原意为“扫除”,这一用词在本书只在此处出现。这些动物好似被扫除一般,不敢再回来。这是寒冬的情景。

他们曾说,他看不见我们的结局。这一句话似乎与上文不甚连贯。“他”是指神,“结局”在七十士译词为“行为”,神不会注意我们的行为,“行为”在希腊文是“道路”。他们不在乎耶和华鉴察,也不喜欢神察验他们。

第十二章五节“耶和华说,你若与步行的人同跑,尚且觉累,怎能与马赛跑呢?你在平安之地虽然安稳,在约但河边的丛林要怎样行呢?”

耶和华的答语,有双重问题,但两件事都说明耶利米的处境必每况愈下,越来越恶劣。第一项的答语不难解释。步行的人此处是指假先知,步行其实是指奔跑(五十一31)。他们似乎行动敏捷,跑起来很快,使耶利米追不上。假先知可以任意说话撒谎,编造美丽的谎言,但是真先知如耶利米,必须谨慎从事,自然无法竞争。如果再与马赛跑,就更无法相比。但这未必尽然。以利亚在亚哈王的马车前面(王上十八46),就是一例。耶利米应该记得蒙召时得着神的应许,他们不得胜他(一19)。

第二项神以平安之地为例。“安稳”表明依赖,意即依赖平安之地,有安全感,只有成功,没有失败。但是七十士译本若干钞本译为“不可靠”。如果在平安之地都认为不可靠,那么在约但河边的丛林,岂不更加不安全吗?看来加以否定字,似更为合理。阿拉伯字译为“跌倒”。亚兰文译词作“安全而睡倒。”

在此处“安稳”作倚靠,可能是指信赖耶和华(参阅十七7)。平安之地是指没有干旱的地方。如果没有干旱之地你看为平安,那么在约但河边的丛林,你又怎样行呢?“平安之地”照以赛亚书卅二章十八节是指丰饶与安全之地。但是这里是指丛林,不致干旱。约但河边的丛林,“丛林”一词原意为“骄傲”,可引为骄傲,因为树林丰盛,连猛狮都可以出没,可见其稀密多树之地。“约但河边的丛林”这用词除此处以外,尚出现在四十九章十九节,即五十章四十四节以及撒迦利亚书十一章三节。丛林在高处,表明傲视一切。316

在十一章廿二节为饥荒与刀剑,在此处指战争与干旱。战争是步行的人争战,步行者是步兵。干旱的反面是丰茂的树林,成为平安之地。可见耶利米道路的艰险。

第十二章六节 “因为连你弟兄和你父家,都用奸诈待你。他们也在你后边大声喊叫,虽向你说好话,你也不要信他们。”

这里是重复九章四、五节。不可信靠弟兄,因为他们不说真话。“弟兄和你父家”都是指亲属,自己的家人也不足信,可能是指十一章的亚拿突人。奸诈,是在第一节的诡诈,所以必须谨防。

他们在后面大声喊叫,在后面有聚集在一起的意思。这是根据四章五节的经义,他们聚集高声呼叫。在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,将这字译为“话”,他们在后边大声喊叫不好的话。中译词作“大声”,是照拉丁文译词。他们在后面讲坏话、谤言。表面听来似乎是好话,其实有问题。317有人以为这是求救的声音。318但看来一定不是好话,有诡诈的成分。

箴言廿六章廿五节:“他用甜言蜜语,你不可信他。”他们既在背后呼叫,一定存心不良,不足取信。

综合以上的论述,耶利米似更多注意自身的安全,因为他已大受威胁,不能不感困惑,究竟神是否照应许的来保护他。他认为神的公义必须维护,但从表面的环境来看,似乎神都置之不理,使他十分心焦,好似受苦的约伯,又如受难的基督。

 

299 A. Bentzen,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, 2, 121.

300 op. cit.

301 J.P. Hyatt, "Introduction and Exegesis, Jeremiah",The Interpreter's Bible, 5, 775-1142,认为十章廿三、廿四节应包括在自白中。

302 W.L. Holladay, Jeremiah, Spokesman Out of Time, 1974. 98-99. The Architecture ofJeremiah 1-20, 1976, 152-154.

303 J. Skinner, Prophecy and Religion, Studies in the Life ofJeremiah, 1922; H.G. von Reventlow, Liturgie und Prophetisches Ich beiJeremia, 1963.

304 J. Bright, "Jeremiah's Complaints - Liturgy or Expressions of Personal Distress?" Proclamation andPresence, Old Testament Essays in Honour of Gwyrne Henton Davies, ed, J.I.Durham and J.R. Porter, 1970, 189-214. J.M. Berridge, Prophet,People and the Word of Jeremiah, An Exam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in theProclamation of the Prophet Jeremiah, 1970, 210-220.

305 J.M. Berridge, Prophet, People and the Word of Jeremiah, AnExam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in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Prophet Jeremiah, 1970,157-158.

306 O. Eissfeldt, The Old Testament, An Introduction, 1965,357; J. Bright, "The Book of Jeremiah, Its Structure, Its Problems, andTheir Significance for the Interpreter", Interpretation 9 (1955) 265.

307 H.J. Stoebe, "Seelsorge und Mitleiden bei Jeremia, Einexegetischer Versuch", Wort und Dienst, NF 4 (1955) 116-134; S.H. Blank, "The Prophet asParadigm", Essays in Old Testament Ethics, J. Philip Hyatt in Memoriam,ed., J.L. Crenshaw and J.T. Willis, (1974) 111-130.

308 W.L. Holladay, "Style, Irony and Authenticity inJeremiah",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81 (1962) 44-54.

309 J. Pedersen, Israel: Its Life and Culture, I/II, 1926, 255-256.

310 G.E. Mendenhall, The Tenth Generation, The Origins of theBiblical Tradition 1973, "The Vengence of Yahweh", 69-104.

311 F.D. Hubmann, Untersuchungen zu den Konfessionen, Jer. 11, 18-12, 6 und Jer 15,10-21, 1978, 169-172.

312 J. Bright, "The Apodictic Prohibition: Some Observations", Journalof Biblical Literature 92 (1973), 185-204.

313 A. Jepsen, "Warum? Eine Lexikalische und TheologischeStudie", Das ferne und hahe Wort, Festsehrift Lombard Rost, 1967,106-113.

314 T.C. Vriezen, "Einige Notizen zur U:/bersetzung des Bindewort Ki", VonUgarit nach Qumran, Beitra/ge zur alttestamentlichen und altorientalischen Forschung, ed. J. Hempel, 1958, 272.

315 W.L. Holladay, "Style, Irony and Authenticity inJeremiah",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, 81 (1962) 44-54; "Jeremiah's Lawsuit withGod", Interpretation 17 (1963) 280-287. J. Bright, "A Prophet'sLament and Its Answer", Interpretation 28 (1974) 66, n.10.

316 M. Har-El, "The Pride of the Jordan, The Jungle of the Jordan", TheBiblical Archaeologist 41 (1978) 65-75.

317 W.L. Holladay, Jeremiah 1, 381引用Duhm, Cornill, Giesebrecht, Condamin, Bright.

318 G.R. Driver, "Jeremiah xii, 6", Journal of JewishStudies 5 (1954) 177-178.

c.产业的损害(十二7-13)

“产业”在十四节提说,但七、八、九节都陆续提到产业,这是指人民与地土,是属神的,现在耶和华为祂的产业哀恸。这不是一般的哀歌,不像九章九至十节那种哀歌的用词。这哀歌也是审判的言词,既表达祂的爱(7节),也流露憎恨的情怀(8节)。

由于七节与十节有相联之处,甚至可以猜测七至九节、十至十二节两段。十二节:“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”犹如申命记的笔调,如在申命记十三章八节及廿八章六十四节。本书除此处之外,尚有廿五章卅三节。事实上廿五章三十至卅七节的格调又很像阿摩司书与何西阿书。十三节似乎是附加的,为编辑者的笔触。

本段的历史背景并不明显。当时耶和华必须离弃祂的子民,以致巴比伦人、亚兰人、摩押人、亚扪人都来侵犯这地,时期约为主前602年,可参考的经文为九、十节及十二节。似与列王纪下廿四章二节的描述甚为吻合。犹大败亡在即,实在有无限的伤感。哀歌的旋律(Qinah,三比二)极为显著。

九节的鸷鸟与百兽,可参考四章七节及五章六节。“在四围攻击他”,也在四章十七节及六章三节。本段的经文与十三章一至十四节似极相似。

第十二章七节 “我离了我的殿宇,撇弃我的产业,将我心里所亲爱的,交在他仇敌的手中。”

“我的殿宇”未必指圣殿,虽然在十一章十五节及廿三章十一节都译作“殿”。但此处指神的子民,应译为“我的家”,参考的经文在何西阿书八章一节。

“产业”在七、八、九节,正与十章十六节相同,指以色列。这用词是在申命记及历史书,如撒母耳记上十章一节。先知书中,有约珥书可以左证(珥二17,三2),是根据申命记九章廿九节。

以色列是神的心里所亲爱的,在本书十一章十五节以及以赛亚书五章一节表明。这是爱情,好似雅歌书中屡次提说的(歌一7,三1-4)。爱的反面是恨,在第八节。当神憎恶以色列,就任凭仇敌来侵犯。

第十二章八节 “我的产业向我如林中的狮子,他发声攻击我。因此我恨恶他。”

以色列却对耶和华不敬,如林中的狮子吼叫。狮子在阿摩司书是神自己,祂以公义的声音,向以色列发言(摩一2)。在本书(耶利米书),狮子是威胁以色列的仇敌(四7及五6)。但是以色列向神作狮吼,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,所以神不能容忍。

这就是为什么神恨恶以色列。何西阿书九章十五节:“我在那里憎恶他们。”因为他们在吉甲拜偶像、行恶事。神必向他们施行刑罚。

第十二章九节“我的产业向我岂如斑点的鸷鸟呢?鸷鸟岂在他四围攻击他呢?你们要去聚集田野的百兽,带来吞吃吧!”

这节经文不易翻译,因为用词不十分清楚。这是一种鸷鸟,却带着斑点,这斑点是什么呢?根据字义是“染色的”,如士师记五章三十节“彩衣”,也许是指血染成的斑点。由于七十士译本作hyena,是属夜行的鬣狗动物,专为捕捉鸟类食用的。319

“攻击”在阿拉伯文是“呼啸”,在利亚文为“发怒”。320在解释方面,可能是指“贪婪地抓食”,321这也是七十士译本的用词“贪婪”。322在此处以色列已成为掳物,给野兽来抢夺争食。

第十二章十节 “许多牧人毁坏我的葡萄园,践踏我的分,使我美好的分变为荒凉的旷野。”

牧人,照六章三节,是指外邦的统治者。“毁坏”是在五章十节。葡萄园象征以色列,在以赛亚书五章一至七节十分清晰。在本书六章九节及五章十节也有描述。“践踏”在本书只用一次,四章十一节用字不同,意义相似。

“分”与产业是同义字,这是神给予以色列的,使他们可以承受。以色列也是耶和华的分,是美好的分,表明十分尊贵。所以此处“美好的分”与七节“心里所亲爱的”可以匹比对照。323

但是这么美好的地业,却变为荒凉的旷野,可参考的经文在四章廿二节,六章八节,九章十节及十章廿二节。根据考古学的研究,若干犹大的城邑,曾受双重的毁坏,也许耶利米在传这消息时,有些城市已经毁坏了。

第十二章十一节 “他们使地荒凉,地既荒凉,便向我悲哀。全地荒凉,因无人介意。”

荒凉就使神悲哀。“悲哀”一词也与干旱为同一用词。也许这里是双关语,“悲伤”与“凄凉”常相提并论,可参考耶利米哀歌一章四节。

全地荒凉,因无人介意,正如以赛亚书五十七章一节的话:“义人死亡,无人放在心上,人们都不注意,漠不关心。”“介意”“放在心上”与“不思想”(赛四十七7),几乎都是同义字。

犹大屡遭敌人的侵犯,毁灭的事已经层出不穷,司空见惯了。他们自己似乎都麻木不仁,别国的人更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同情。

第十二章十二节 “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净光的高处。耶和华的刀,从地这边,直到地那边,尽行杀灭。凡有血气的,都不得平安。”

旷野的情景,可参阅三章二节及四章十一节。哀歌的语调,可参考三章廿一节。灭命的,也在六章廿六节。

“耶和华的刀”除此处以外,只在四十七章六节,这是有关非利士的预言。在士师记七章二十节,这也成为战争的口号吶喊。

凡有血气的,是指世人(赛四十6)。既指全地的人,就从地这边,直到地那边。他们都得不到平安,就是无平安可言。这里是指犹大的居民,也延及全世界的人类。

第十二章十三节 “他们种的是麦子,收的是荆棘,劳劳苦苦却毫无益处,因耶和华的烈怒,你们必为自己的土产羞愧。”

种与收,在旧约中常用,且有隐喻的作用,参看何西阿书八章七节;箴言十一章十八节,廿二章八节;约伯记四章八节。收荆棘是十分失望的事,也在以赛亚书五章十节及申命记廿八章卅八节,表明耶和华收回福分。荆棘在四章三节。

他们在劳苦中已经精疲力尽,这里是指他们耕种的辛劳。“劳苦”一词(nehelu),与承受产业(nahelu)读音十分相似,所以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都译作承受产业。“毫无益处”正如在二章八、十一节,专指巴力无用。可见人们想有更多衍生而拜偶像,结果辛劳无功,因为神不施恩祝福。

“羞愧”在本书常常提及,如在二章廿六、卅六节等。与第十节的“践踏”一词也有谐音之趣(羞愧为bashu,践踏为bosesu)。为土产羞愧,是指干旱使土产歉收。

本段特别描述耶和华的哀痛,为先知文学的特点。324神不是没有情绪的,且读本段中:我的殿宇、我的产业、我美好的分,以及我心里所亲爱的。神有多么浓厚的情分。这可与以赛亚书五章一至七节葡萄园之歌相比。神有无限的情怀,祂的产业会失去,甚至无人介意(11节)。我们在二千六百年之后的教会中,应该有什么感受?

 

319 W.S. McCullough, "Hyena", The Interpreter'sDictionary of the Bible, 2 ,666-667.

320 W.L. Holladay, Jeremiah 1, 387.

321 F. Brown, S.R. Driver, & C.A.Briggs,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.

322 参考之次经为Sirach 14:10, 31:16.

323 J.A. Soggin, "Jeremias xii, 10a; Eine Parallelstelle zu Deut,XXX11, 8/LXX?" Vetus Testamentum 8 (1958) 304-305.

324 A.J. Hesehel, The Prophets, 111.

d.生死的关键(十二14-17)

本段再以传信者的形式开始(14节上),有一连串的问语,以散文的体裁道出。以色列的邻邦来攻击,是耶和华审判的工具(7-13节)。他们实在是耶和华的仇敌。本段有第一章的用词:拔出、毁灭(或拆毁)及建立。对以色列的邻邦是审判,但对犹大的以色列人却是救恩。他们曾被拔出,却必再行栽植,建立在我百姓中间,可见复兴的应许不只对以色列人,也对他们的邻邦(16节)。

在十四节已经清楚说明,犹大的苦难必临到掳掠他们的邻邦(参三十16)。这里是否特别指亚兰人、摩押人、亚扪人呢?那应是主前600年至598年,可参阅列王纪下廿四章二节,耶利米书卅五章十一节。在廿七章七节,耶利米认为地上的列国必得服事尼布甲尼撒,可能为时甚长。

在十六节,他们若殷勤学习我百姓的道。在十章二节,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列国的行为,列国迷信的道。如果邻邦肯归信真神,他们的悔改仍有机会。所以在廿九章七节,耶利米劝导被掳的人要为被掳到的那城求平安,因为那城得平安,他们也随着得平安。先知论将来,是子民与外邦人生死的关键。

第十二章十四节“耶和华如此说,一切恶邻,就是占据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产业的,我要将他们拔出本地,又要将犹大家从他们中间拔出来。”

“一切恶邻”是七十士译本与亚兰文译本的译词,但在希伯来文有“我的”。以色列的苦难是耶和华亲自经受的,所以恶邻也成为是神的恶邻,使神十分憎恶。他们既破坏以色列神的产业,神必将他们拔出来,他们也经受被掳之痛苦,像以色列人一样。但是犹大家却要从被掳之地拔出来,得以自由归回故土。他们恶邻曾经占据,“占据”可指伤害,但现在他们自作自受,必自食其果了。

第十二章十五节“我拔出他们以后,我必转过来怜悯他们,把他们再带回来,各归本业,各归故土。”

审判不是最后的,被掳的命运也不是长久的,耶和华必施行救赎。

被拔出的,得救拔的,是那些余数的民。他们有信心仰望神的救恩。神必转过来怜悯他们。“转过来”也可指复兴,神使他们得以复兴,恢复昔日的荣华。有关复兴的应许在本书多次屡经提及,在十六15,廿三3,廿四6,廿七22,廿九10、14,三十3,卅二37,卅三10-11、26等。可知耶利米一直怀有希望,等候将来的复兴,期待耶和华再施恩惠,就是将他们带回来,各归本业,各归故土,重整家园,民族中兴有望。

第十二章十六、十七节“他们若殷勤学习我百姓的道,指着我的名起誓,说,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,正如他们从前教我百姓指着巴力起誓,他们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间。他们若是不听,我必拔出那国,拔出而且毁灭,这是耶和华说的。”

外邦人必须悔改归向耶和华。以前他们曾教神的百姓信奉巴力,向巴力起誓,这是列国所行的迷信(十2),他们导神的民入歧途(五2、7)。现在他们应痛改前非,回头敬奉耶和华,并向耶和华起誓(四2),就必建立,如神的百姓一样,得着亨通。玛拉基书三章十五节所说的话,可应用于此处。他们得以昌盛,得孩子人口众多,因为“得孩子”就是得建立(创十六2),可见救恩不只为神的子民以色列预备,也是为普世的人预备。

他们若是不听,不肯悔改信从,必被拔出,必遭毁灭,因为他们拒绝了神的恩惠,不肯承认神的权威。

耶和华就这样将生死抉择,放在众人面前。── 唐佑之《天道圣经注释──耶利米书》

返回